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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列传第八原文及翻译_商君列传注释
zmhk 2024-06-02 人已围观
简介商君列传第八原文及翻译_商君列传注释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商君列传第八原文及翻译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1.商鞅列传翻译2.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商君列传第八原文及翻译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商鞅列传翻译
2.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翻译
3.《史记 商君列传》翻译
4.《史记商君列 》翻译~~~~~~传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
5.商鞅立信文言文翻译
商鞅列传翻译
原文: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座。公叔座知其贤,未及进。会座病魏惠王亲往问病公叔曰公孙鞅年虽少有奇才愿王举国而听之王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译文:
商君是卫国公室的庶出公子,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原本姓姬。商鞅年少时喜好刑名之学,事奉魏国相国公叔座。公叔座知道他有才干,还没有来得及向魏王进荐。适遇公叔座病重,魏惠王亲自前往探望病情,说:“您的病倘若有三长两短,国家将怎么办?”公叔座说:“我的中庶子公孙鞅,年纪虽轻,却身怀奇才,希望大王把全部国政交付给他。大王如果不起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掉他,别让他出国境。”秦孝公立即任用卫鞅,卫鞅准备变法,实行新法十年,秦国百姓皆大欢喜,路上不捡拾他人遗物,山中没有蟊贼强盗,家家富裕,人人满足。
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翻译
商鞅立木一般指商鞅立木建信。“商鞅立木”是战国时期发生在秦国国都的一个事件。当时商鞅变法推出新法令,怕民众不信任,放了一根木头在城墙南门,贴出告示说:如有人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十金。所有民众都不信。直到将赏金提升至五十金时,才有一壮士将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如约赏给了他五十金。此举取得了民众对商鞅的信任,终于商鞅公布了变法的法令。这个故事也称商鞅立信。出处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商君列传》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商鞅)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法令。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反。”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人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将别人丢的东西据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注释
商鞅:战国中期政治家。
令既具: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
怪:感到奇怪
金:古代货币单位。
布:公布,颁布。
具:准备就绪。
国都市南门:指城后边市场南门。
辄:就。
期年:一整年。
黥:即墨刑。用刀在面额上刻字,再涂以墨。
启示
诚信很重要。要想让别人相信自己 ,自己必须先做到守信用。
后世启示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文言知识
“卒”的释义
1、名词 解释“步兵”,《吕氏春秋》注:“在车曰士,步曰卒”;后泛指士兵,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唐纪》:“每得降卒,必亲引问委曲。”
2、名词 解释“末尾,结局”,如《论语》:“有始有卒者,其唯圣人乎!”
3、名词 解释“终止,尽,完毕”,如《韩非子·解老》:“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又如:卒其事,卒时(尽时),卒读(尽读)。
4、古代指大夫死亡,后为死亡的统称,如《资治通鉴》:“初,鲁肃闻刘表卒。”又如:暴卒,病卒,生卒年月。
5,、副词解释“终究,终于”,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卒廷见相如。”“卒相与欢。”
6、通“猝”(通假字):突然,仓猝。
上文相当于“终于,最终。”
《史记》介绍
西汉司马迁著,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一百三十篇,包括十二本纪(记历代帝王政迹)、八书(记各种典章制度)、十表(记大事年月)、三十世家(记侯国兴亡)、七十列传(记重要历史人物的言行事功)五个部分,共五十二万字。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长达三千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历史,比较全面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的社会面貌,对后世史学研究有深远影响。
《史记 商君列传》翻译
翻译: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七十列传·商君列传》
节选: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者,卫鞅曰“此皆乱化之民也”,尽迁之於边城。其後民莫敢议令。
翻译: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有来说法令方便的,卫鞅说:“这都是扰乱教化的人”,于是把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此后,百姓再没人敢议论新法了。
扩展资料《商君列传》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中。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在这篇列传里,主要记述了商鞅事秦变法革新、功过得失以及卒受恶名于秦的史实,倾注了太史公对其刻薄少恩所持的批评态度。
从章法结构上看,前有蓄势,后有照应,通篇以变法作骨。始言商鞅“好刑名法术之学”,为变法作了铺垫;继而“鞅欲变法”,导出革新与守旧的斗争;“卒定变法之令”,具体记载了新法的内容;“于是太子犯法”,刑黥太子师傅、以严法令;而终以“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材料取舍紧紧围绕变法之骨,使得骨坚而肉丰、血脉贯通而主题突出。
《史记商君列 》翻译~~~~~~传鞅少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为中庶子。公叔痤知其贤,未及进。
译文:秦孝公立即任用卫鞅,卫鞅准备变法,但秦孝公担心天下人非议自己。
新法准备就绪后,还没公布,恐怕百姓不相信,就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
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给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此表明决不欺骗。事后颁布了新法。新法在民间施行了一周年。秦国的百姓到国都诉说不方便的数以千计。正在这个时候,太子犯了法。卫鞅说:“新法不能普遍推行,是因为上面不守法。”要将太子绳之以法。太子是王位的继承人,不能施加刑罚,于是就处罚了他的师傅公子虔,将他的老师公孙贾处以墨刑。第二天,秦国的百姓都服从新法。
新法施行了十年,秦国的百姓非常高兴,路上遗失的东西没有人捡,山林中没有盗贼,家家丰衣足食。人们勇于为国而战,胆怯于因私利而斗殴,社会秩序良好。开始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来说新法如何方便。
扩展资料:
作品内容:
《商君列传》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中。商君,是卫国国君姬妾生的公子。名鞅,姓公孙,他的祖先本来姓姬。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刑名法术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做了中庶子。公叔痤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公叔痤死后不久,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在全国寻访有才能的人,要重整秦穆公时代的霸业,向东收复失地,他就西去秦国,依靠孝公的宠臣景监求见孝公。
百度百科——商君列传
商鞅立信文言文翻译
公孙鞅年轻时就喜欢法律学,侍奉魏国国相公叔痤做了管家。公叔痤知道他贤能,还没来得及向魏王推荐。正赶上公叔痤得了病,魏惠王亲自去看望他,说:“你的病倘有不测,国家将怎么办呢?”公叔痤回答说:“我的管家公孙鞅,虽然年轻,却有奇才,希望大王能把国政全部交给他,由他去治理。”魏惠王听后默默无言。当魏惠王将要离开时,公叔痤屏退左右随侍人员,说:“大王假如不任用公孙鞅,就一定要杀掉他,不要让他走出国境。”魏王答应了他的要求就离去了。公叔痤召来公孙鞅,道歉说:“刚才大王询问能够出任国相的人,我推荐了你。看大王的神情不会同意我的建议。我站在先忠于君后考虑臣的立场,因而劝大王假如不任用公你,就该杀掉。大王答应了我的请求。你赶快离开吧,不快走马上就要被抓住。”公孙鞅说:“大王既然不能听您的话任用我,又怎么能听您的话来杀我呢?”终于没有离开魏国。惠王离开后,对随侍人员说:“公叔痤的病很严重,真叫人伤心啊,他想要我把国政全部交给公孙鞅掌管,难道不是糊涂了吗?”
1. 商鞅立信(古文翻译)
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注:①令:指变法的命令.②金:古代货币单位 翻译: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2. 商鞅立信的古文翻译原文
商鞅令⑺既具⑴,未布,恐⑵民之不信己,乃⑶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市南门,募⑷民有能徙置⑸北门者予十金⑻。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⑹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两黄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黄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黄金,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注释
⑴具:完备 ⑵恐:恐怕,担心 ⑶乃:于是 ⑷募:广泛征求 ⑸置:到 ⑹卒:最后 ⑺令:指变法的命令 ⑻金:古代货币单位 (9)既:已经 (10)徙:搬放 (11)予:给予 (12)辄:就 (13)以:用来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古时一金为二十两银子,十金即二百两,五十金即一千两)
3. 商鞅立信文言文翻译原文:商 鞅 立 信
商鞅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
注:①令:指变法的命令。 ②金:古代货币单位
翻译: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性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然后终于发布法令。
好了,今天关于“商君列传第八原文及翻译”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商君列传第八原文及翻译”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